分类:税法 |
提问时间:2009/2/2 9:57:26 |
提问人:szdtcpa |
提问标题: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
提问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那么2008年1月1日之后采购的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是否可为0,而2008年1月1日之前的采购的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是否可调整为0? |
回答: |
按照新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由企业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来具体确定。 ... |
详细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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