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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税法 提问时间:2009/2/2 10:08:15 提问人:szdtcpa
提问标题: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解释
提问内容:
研发费加计50%,是否是在纳税调整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税所得的大于零的才能加计扣除计算?
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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